有關本學期補申請免學費注意事項
發佈單位:註冊組 日期:2021/02/25
有關本學期補申請免學費注意事項:
一、 家庭年所得(父母或監護人及學生)於148萬元以下,得免納學費。
免學費採「一學年申請一次」方式辦理,依據相關規定,第2學期調查108年度資料。
二、 如因財稅查調未通過或因特殊事由需補申請免學費之學生,請於3月5日(星期五)前,
自備108年度已完稅之綜合所得各類所得資料清單送至教務處註冊組辦理。
(依據教育部國教函釋規定,不接受綜合所得稅核定通知書、試算書等)
一、 家庭年所得(父母或監護人及學生)於148萬元以下,得免納學費。
免學費採「一學年申請一次」方式辦理,依據相關規定,第2學期調查108年度資料。
二、 如因財稅查調未通過或因特殊事由需補申請免學費之學生,請於3月5日(星期五)前,
自備108年度已完稅之綜合所得各類所得資料清單送至教務處註冊組辦理。
(依據教育部國教函釋規定,不接受綜合所得稅核定通知書、試算書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