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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110學年度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補助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原住民優秀學生獎學金實施計畫」
發佈單位:註冊組   日期:2021/09/16
申請資格:
(一)具原住民身分。
(二)未領有其他政府機關及公營事業單位之原住民學生獎學金者。
(三)於前一學期改過銷過後,無小過以上之處分。
申請項目:
(一)學業優秀獎學金:
就讀高級中等學校高中階段學生,前一學期學業或智育成績總平均達同年級、同年級同科(組)或學程之PR70以上,且無任何一科不及格者。
(二)個人單項才藝優秀獎學金:
具有特殊才藝(語文、科學競賽、創意競賽、音樂、美術、舞蹈、體育、技藝等),近一年內參加教育部(含各司處)或本署辦理之全國性 個人才藝競賽獲獎者。
(三)團體賽特殊才藝獎學金:
具有特殊才藝(語文、科學競賽、創意競賽、音樂、美術、舞蹈、體育、技藝等),近一年內參加教育部(含各司處)或本署辦理之全國性競賽,獲團體獎前三名者。
申請文件:
(一)申請學業優秀獎學金學生請檢附以下資料:
1、申請書及身份證明文件。
2、前一學期成績證明暨獎懲紀錄(或證明)。
(二)申請才藝優秀獎學金學生請檢附以下資料:
1、申請書及身份證明文件。
2、前一學期獎懲紀錄(或證明)。
3、近一年內獲獎證明文件影本(需經就讀學校完成初審核章)。
4、申請團體賽特殊才藝獎學金者,請另行檢附競賽手冊。
校內申請期限:即日起至9月30日前截止。 符合申請資格之學生請填妥申請書並檢附證明文件送達教務處註冊組。
(詳如-附件一、附件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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