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勞動部「111學年度第1學期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相關資料1份 - 註冊組 - 教務處 - 行政單位 - 潮州高中 - Powered by JOJ Desig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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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勞動部「111學年度第1學期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相關資料1份
發佈單位:註冊組   日期:2022/09/16
一、申請人應符合下列各款情形,且其子女就讀國內高中職或大專校院具有正式學籍學生:
(一)屬下列勞工之一:
1、依勞動部勞工保險局(以下簡稱勞保局)投保資料,自91年1月1日以後離職之非自願離
職失業勞工,至111年10月14日止仍未就業,且失業期間達1個月以上(即111年9月14日以
前失業者),並經核付就業保險法之失業給付或職業訓練生活津貼者。
2、非自願離職失業勞工於111年10月14日已就業,惟於前 一年內(即110年10月14日至111
年10月13日)經核付就業保險法之失業給付或職業訓練生活津貼,且前一年內(即110年10月14
日至111年10月13日)就業期間未超過3個月者。
(二)以財政部財政資訊中心提供之資料,申請人及其配偶110 年度綜合所得總額在新臺幣(以
下同)148萬元以下。
(三)於111年10月14日以前,未請領老年給付,且未參加政府機關促進就業性質相關措施(方案)。
二、補助標準:
(一)公立高中職學生(含五專前3年)每名4,000元。
(二)私立高中職學生(含五專前3年)每名6,000元。
(三)公立大專校院學生(含五專後2年)每名13,600元。
(四)私立大專校院學生(含五專後2年)每名24,000元。
(五)獨力負擔家計,或有子女2人以上就讀大專校院,且均符 合本要點補助規定者,其補助標準按
上述標準加給20%;同時符合者,以加給20%為限。
三、受理申請期間:111年9月14日起至111年10月14日止(郵寄申請者,以郵戳為憑。線上申請者,
請於申請期間,於勞 動部網站提出申請,逾期不受理)。
四、申請方式:
(一)郵寄申請:
採掛號郵寄方式申請,申請書請於111年9月14日起向各地方政府、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各分署就業
中心(就服臺)及勞保局各辦事處索取,或經由勞動部官網/主題網站項下「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
線上申請系統」(https://uwes.mol.gov.tw/login)直接下載。
(二)線上申請:請於111年9月14日至10月14日至勞動部官網 /主題網站項下「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
助線上申請系統」(https://uwes.mol.gov.tw/login),以自然人憑證提出申請。
五、其他規定請至本部網站參閱「勞動部辦理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實施要點」。

詳如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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