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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衛生福利部宣導國民年金法第7條第3款之規定宣導
發佈單位:人事室   日期:2023/10/27
有關衛生福利部宣導國民年金法第7條第3款,領取相關社會保險老年給付者參加國民年金保險之納保規定已於112年9月30日屆期,凡自該日後領取相關社會保險老年給付(包含公教人員保險養老給付)者,均無法再參加國保。詳如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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