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檢送中華民國113年全國好人好事代表「八德獎」選拔辦法、推薦表暨警察刑事紀錄證明申請書各1份,貴機關(構)學校如擬推薦人選,請逕依該選拔辦法辦理,轉請查照。
說明:依據教育部113年4月25日臺教人(三)字第1130043100號書函辦理,並檢附相關函文(含附件)影本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