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年決算注意事項
發佈單位:主計室 日期:2024/11/01
本校113年決算注意事項
本(113)年即將結束,為順利辦理年度決算,各項經費報支請確實依下列截止日期辦理完成:
(二)113年12月16日至113年12月29日發生之必要支出(如強制休假補助(國旅卡)、差旅費、講座鐘點費等):
務請於事實完成後隔日送達主計室核銷;另外有關113年12月30-31日發生之必要支出,亦務請於114年1月2日下班前送達主計室核銷,以免影響各當事人權益。
注意事項:
1.務必於113年完成驗收作業(驗收通過),請以113年度之收據或發票報支經費。
2.113年度已申請未核銷項目,至113年底停止核銷;114年應以114年之預算,重新申請(簽辦)。
3.有關113年度兼代課鐘點費、課業輔導鐘點費,務請提早作業,並於114年1月2日下班前送達主計室核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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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113)年即將結束,為順利辦理年度決算,各項經費報支請確實依下列截止日期辦理完成:
- 一般例行性、經常性之請購:
(二)113年12月16日至113年12月29日發生之必要支出(如強制休假補助(國旅卡)、差旅費、講座鐘點費等):
務請於事實完成後隔日送達主計室核銷;另外有關113年12月30-31日發生之必要支出,亦務請於114年1月2日下班前送達主計室核銷,以免影響各當事人權益。
注意事項:
1.務必於113年完成驗收作業(驗收通過),請以113年度之收據或發票報支經費。
2.113年度已申請未核銷項目,至113年底停止核銷;114年應以114年之預算,重新申請(簽辦)。
3.有關113年度兼代課鐘點費、課業輔導鐘點費,務請提早作業,並於114年1月2日下班前送達主計室核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