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本校111學年度第1學期各類身分學生學雜費減免、助學金申請事宜
發佈單位:註冊組 日期:2022/06/07
本校111學年度第1學期各類身分學生學雜費減免、助學金已經開始受理申請,
符合申請資格之學生請利用下課時間將申請書送到教務處註冊組:
一、 低收入戶:申請書,首次或逾期申請,請檢附低收入戶證明書正本(111年度)。
二、 中低收入戶:申請書,首次或逾期申請,請檢附中低收入戶證明書正本(111年度)。
三、 身心障礙學生:申請書,首次或逾期申請,請檢附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身心障礙手冊影
本(或經直轄市、縣市政府核發之鑑定證明)、109年度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清單(需
含學生本人與父母或法定監護人)。
四、 身心障礙人士子女(父母或監護人為身障人士,領有身心障礙手冊):申請書,首次或
逾期申請,請檢附家長身障手冊影本(第一次申請請附正本,驗畢發還)、戶籍謄本正本
(需含家長及學生姓名)、109年度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清單(需含學生本人與父母或
法定監護人)。
五、 現役軍人子女:附申請書、軍眷補給證影本(正本驗畢發還)、家長服務單位出具未請
領子女教育補助之證明。
六、 特殊境遇家庭子女孫子女:申請書,首次或逾期申請,請檢附縣市政府或鄉鎮市公所出
具之認定證明正本。
七、 原住民學生:申請書,首次或逾期申請請檢附註冊前三個月內戳記有原住民身分之戶籍
謄本或戶口名簿影印本。
八、 軍公教遺族、傷殘榮軍子女:附申請書、相關證明文件。
注意事項:
一、 申請期限:第一梯次111年6月30日之前,第二梯次111年9月16日之前。
二、 為配合註冊繳費單之掣發,請同學儘可能於第一梯次期限前提出申請。拿到註冊繳費
單再提出申請者,請持繳費單到教務處註冊組辦理減免註記,再到出納組重新列印繳
費單。
三、本表連同相關證件請送至教務處註冊組。詢問電話:(08)7882017轉203、209
(詳如附件-下載檔案)
下載檔案 - 111-1各類身分學生學雜費減免申請書
下載檔案 - 111-1原住民籍學生助學金伙食費申請書
下載檔案 - 111-1軍公教遺族優待申請書
符合申請資格之學生請利用下課時間將申請書送到教務處註冊組:
一、 低收入戶:申請書,首次或逾期申請,請檢附低收入戶證明書正本(111年度)。
二、 中低收入戶:申請書,首次或逾期申請,請檢附中低收入戶證明書正本(111年度)。
三、 身心障礙學生:申請書,首次或逾期申請,請檢附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身心障礙手冊影
本(或經直轄市、縣市政府核發之鑑定證明)、109年度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清單(需
含學生本人與父母或法定監護人)。
四、 身心障礙人士子女(父母或監護人為身障人士,領有身心障礙手冊):申請書,首次或
逾期申請,請檢附家長身障手冊影本(第一次申請請附正本,驗畢發還)、戶籍謄本正本
(需含家長及學生姓名)、109年度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清單(需含學生本人與父母或
法定監護人)。
五、 現役軍人子女:附申請書、軍眷補給證影本(正本驗畢發還)、家長服務單位出具未請
領子女教育補助之證明。
六、 特殊境遇家庭子女孫子女:申請書,首次或逾期申請,請檢附縣市政府或鄉鎮市公所出
具之認定證明正本。
七、 原住民學生:申請書,首次或逾期申請請檢附註冊前三個月內戳記有原住民身分之戶籍
謄本或戶口名簿影印本。
八、 軍公教遺族、傷殘榮軍子女:附申請書、相關證明文件。
注意事項:
一、 申請期限:第一梯次111年6月30日之前,第二梯次111年9月16日之前。
二、 為配合註冊繳費單之掣發,請同學儘可能於第一梯次期限前提出申請。拿到註冊繳費
單再提出申請者,請持繳費單到教務處註冊組辦理減免註記,再到出納組重新列印繳
費單。
三、本表連同相關證件請送至教務處註冊組。詢問電話:(08)7882017轉203、209
(詳如附件-下載檔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