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潮州高級中等學校學生在校作息時間實施辦法
發佈單位:學務處 日期:2022/07/01
國立潮州高級中等學校學生在校作息時間實施辦法
106.6.30校務會議通過
111.3.22行政會報修正通過
111.6.30校務會議通過
一、依據
(一)教育部103年11月頒布「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總綱」。
(二)105年12月1日臺教授國字第1050142381號函訂定。
(三)111年3月7日臺教授國字第1110026379號函修定。
二、本校作息時間規範如下:
(1)、本校學生在校時間,以上午8:00至下午16:55分為原則。每日上、放學
時間,得視實際需要做適當安排。
(2)、本校辦理課業輔導課程,依教育部「高級中等學校課業輔導實施要點」
規定辦理。
106.6.30校務會議通過
111.3.22行政會報修正通過
111.6.30校務會議通過
一、依據
(一)教育部103年11月頒布「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總綱」。
(二)105年12月1日臺教授國字第1050142381號函訂定。
(三)111年3月7日臺教授國字第1110026379號函修定。
二、本校作息時間規範如下:
名 稱 | 時 刻 | 備 註 |
自主規劃運用時間 | 07:40─08:00 | 全校活動僅週二實施一次 |
第 一 節 | 08:00─08:50 | |
第 二 節 | 09:00─09:50 | 下課20分鐘實施打掃 |
第 三 節 | 10:10─11:00 | |
第 四 節 | 11:10─12:00 | |
午 餐 | 12:00─12:30 | |
午休時間 | 12:30─13:05 | |
第 五 節 | 13:10─14:00 | |
第 六 節 | 14:10─15:00 | |
第 七 節 | 15:10─16:00 | |
課業輔導 | 16:05─16:55 |
(1)、本校學生在校時間,以上午8:00至下午16:55分為原則。每日上、放學
時間,得視實際需要做適當安排。
(2)、本校辦理課業輔導課程,依教育部「高級中等學校課業輔導實施要點」
規定辦理。
- 本校以每日上午安排四節正式課程,下午三節正式課程,每節50分鐘。若遇特殊狀況,須暫時調整學生在校時間,本校可依規定時間進行變更,惟不得影響學生上課總節數。
- 本校應依課程綱要之規定,安排各學習領域及彈性學習節數,其他非學習節數之活動,如升降旗、打掃、晨間活動、午餐、午休等,則納入作息時間規定。
- 每週二為全校集合活動,當週其餘日數由學生自主規劃運用。學生於非學習節數活動之參與狀況,不得列入出缺席紀錄,學生於第一節開始上課以前抵達上課地點即可,上午第一節開始上課以前,不得對學生實施任何學業成績評量。
- 本校於非上課時間辦理定期或常態之全校性活動,明訂於每學期之學校行事曆中,並於適當時間及方式向家長宣導。
- 本校如遇特殊情形,須暫時調整部分班級學生在校作息時間,得在規定時間範圍內自行變更,惟不得影響學生上課總節數,且須與相關學生及家長充分溝通後實施。
- 學生未參與非學習節數活動,不列入缺席紀錄,但須提出家長或醫院證明核備,未完成者依據校規未參加重要活動處份,或配合教師輔導管教辦法實施口頭糾正、列入日常生活表現紀錄、通知監護權人協請處理、書面自省或靜坐反省。
- 本辦法經校務會議通過陳請 校長核准後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