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校112學年度第2學期各類身分學生學雜費減免及原住民籍學生助學金伙食費已經開始受理申請
發佈單位:註冊組 日期:2023/12/01
各類身分學生學雜費減免、助學金申請及申請文件:
低收入戶:申請書,首次或逾期申請請檢附低收入戶證明書正本(113年度)。
中低收入戶:申請書,首次或逾期申請請檢附中低收入戶證明書正本(113年度)。
身心障礙學生:申請書,首次或逾期申請請檢附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身心障礙手冊影本(或經直轄市、縣市政府核發之鑑定證明)、111年度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清單(需含學生本人與父母或法定監護人)。
身心障礙人士子女(父母或監護人為身障人士,領有身心障礙手冊):申請書,首次或逾期申請請檢附家長身障手冊影本(第一次申請請附正本,驗畢發還)、戶籍謄本正本(需含家長及學生姓名)、111年度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清單(需含學生本人與父母或法定監護人)。
現役軍人子女:附申請書、軍眷補給證影本(正本驗畢發還)、家長服務單位出具未請領子女教育補助之證明。
特殊境遇家庭子女孫子女:申請書,首次或逾期申請請檢附縣市政府或鄉鎮市公所出具之認定證明正本。
原住民籍學生:申請書,首次或逾期申請請檢附註冊前三個月內戳記有原住民身分之戶籍謄本。
軍公教遺族、傷殘榮軍子女:附申請書、相關證明文件。
(請至教務處註冊組索取申請書)
請參閱下載檔案-附件一(申請書)、附件二(申請書)
符合申請資格之學生請填妥申請書利用下課時間送達教務處註冊組彙整辦理。
下載檔案 - 附件一(申請書)
下載檔案 - 附件二(申請書)
低收入戶:申請書,首次或逾期申請請檢附低收入戶證明書正本(113年度)。
中低收入戶:申請書,首次或逾期申請請檢附中低收入戶證明書正本(113年度)。
身心障礙學生:申請書,首次或逾期申請請檢附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身心障礙手冊影本(或經直轄市、縣市政府核發之鑑定證明)、111年度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清單(需含學生本人與父母或法定監護人)。
身心障礙人士子女(父母或監護人為身障人士,領有身心障礙手冊):申請書,首次或逾期申請請檢附家長身障手冊影本(第一次申請請附正本,驗畢發還)、戶籍謄本正本(需含家長及學生姓名)、111年度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清單(需含學生本人與父母或法定監護人)。
現役軍人子女:附申請書、軍眷補給證影本(正本驗畢發還)、家長服務單位出具未請領子女教育補助之證明。
特殊境遇家庭子女孫子女:申請書,首次或逾期申請請檢附縣市政府或鄉鎮市公所出具之認定證明正本。
原住民籍學生:申請書,首次或逾期申請請檢附註冊前三個月內戳記有原住民身分之戶籍謄本。
軍公教遺族、傷殘榮軍子女:附申請書、相關證明文件。
(請至教務處註冊組索取申請書)
請參閱下載檔案-附件一(申請書)、附件二(申請書)
符合申請資格之學生請填妥申請書利用下課時間送達教務處註冊組彙整辦理。
下載檔案 - 附件一(申請書)
下載檔案 - 附件二(申請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