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學年度第1學期各類身分學生學雜費減免及原住民籍學生助學金伙食費已經開始受理申請
發佈單位:註冊組 日期:2024/06/14
符合以下身分之學生,請利用下課時間到教務處註冊組索取申請書:
一、低收入戶:領有各鄉鎮公所核定之低收入戶證明書(113年度)。
二、中低收入戶:領有各鄉鎮公所核定之中低收入戶證明書(113年度)。
三、身心障礙學生:領有身心障礙證明或身心障礙手冊之學生,且最近一年度家庭所得總額未超過新臺幣二百二十萬元。
四、身心障礙人士子女:指父母或法定監護人領有身心障礙證明或身心障礙手冊之學生,且最近一年度家庭所得總額未超過新臺幣二百二十萬元。
五、特殊境遇家庭子女孫子女:領有各鄉鎮公所核定特殊境遇家庭子女孫子女證明書(113年度)。
六、原住民籍學生:依原住民身分法規定具有原住民身分之學生。
七、現役軍人子女:指現役軍人之婚生子女或養子女。
八、軍公教遺族、傷殘榮軍子女。
申請期限:第一梯次113年6月28日之前,第二梯次113年9月16日之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