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財團法人行天宮文教發展促進基金會行天宮助學金實施辦法
發佈單位:註冊組 日期:2024/09/05
校內申請期限:即日起至113年9月13日(星期五)放學前。
(請填妥申請書並檢附證明文件送達教務處註冊組彙整辦理)
一般助學及長期助學對象:
國內經政府立案之公私立國小、國中、高中(職)及大專學校在學學生(長期助學不包含大專學校在學學生),因下列情形致就學困難者。
惟年滿25歲(含)以上者、研究所以上學生、延修學生、軍警校學生、推廣教育學生、空中大學學生或在職進修學生皆不列入本辦法之助學對象。
(一)因父、母親或主要經濟負擔者死亡、罹患重大傷病、失蹤、服刑、身障等情形或家庭遭遇重大災 難者。
(二)單親、隔代教養、特殊境遇或扶養人口眾多等長期貧困家庭。
(三)由本會於一般助學及行天宮學生急難濟助審核通過之學生中,擇定若干名長期助學學生。
備註:符合申請資格之學生請於112年9月13日(星期五)放學前, 填妥申請書並檢附證明文件送達教務處註冊組彙整辦理。
下載檔案 - 申請書
下載檔案 - 實施辦法
(請填妥申請書並檢附證明文件送達教務處註冊組彙整辦理)
一般助學及長期助學對象:
國內經政府立案之公私立國小、國中、高中(職)及大專學校在學學生(長期助學不包含大專學校在學學生),因下列情形致就學困難者。
惟年滿25歲(含)以上者、研究所以上學生、延修學生、軍警校學生、推廣教育學生、空中大學學生或在職進修學生皆不列入本辦法之助學對象。
(一)因父、母親或主要經濟負擔者死亡、罹患重大傷病、失蹤、服刑、身障等情形或家庭遭遇重大災 難者。
(二)單親、隔代教養、特殊境遇或扶養人口眾多等長期貧困家庭。
(三)由本會於一般助學及行天宮學生急難濟助審核通過之學生中,擇定若干名長期助學學生。
備註:符合申請資格之學生請於112年9月13日(星期五)放學前, 填妥申請書並檢附證明文件送達教務處註冊組彙整辦理。
下載檔案 - 申請書
下載檔案 - 實施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