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電子戶籍謄本效力與臨櫃核發之戶籍謄本相同
發佈單位:註冊組 日期:2024/10/30
同學如有應用戶籍謄本之需求,可配合採用下列措施:
(一)採用電子戶籍謄本:
請至內政部戶政司全球資訊網(https://www.ris.gov.tw/)線上
免費申辦電子戶籍謄本,其效力與臨櫃核發之戶籍謄本相同。
(二)以新式戶口名簿取代戶籍謄本:
請至內政部戶政司全球資訊網建置「戶口名簿請領紀錄查詢」作業功能
(https://www.ris.gov.tw/app/portal/581),如核對戶籍資料無再異動,
可以影印戶口名簿即可提供需用機關使用,無須再申請戶籍謄本。
(一)採用電子戶籍謄本:
請至內政部戶政司全球資訊網(https://www.ris.gov.tw/)線上
免費申辦電子戶籍謄本,其效力與臨櫃核發之戶籍謄本相同。
(二)以新式戶口名簿取代戶籍謄本:
請至內政部戶政司全球資訊網建置「戶口名簿請領紀錄查詢」作業功能
(https://www.ris.gov.tw/app/portal/581),如核對戶籍資料無再異動,
可以影印戶口名簿即可提供需用機關使用,無須再申請戶籍謄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