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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發給優秀原住民學生獎學金要點
發佈單位:註冊組   日期:2025/08/29
校內申請期限:即日起至114年9月10日截止,符合申請資格之學生請利用下課時間到教務處註冊組填寫申請書
一、申請本要點獎學金之學生,應符合下列資格:
(一)具原住民身分。
(二)同一學期未領有其他政府機關(構)或公營事業發給之原住民學生獎學金。
(三)改過、銷過或功過相抵後,無受小過以上之處分。
二、獎學金補助之項目如下:
(一)學業優秀獎學金。
(二)特殊才藝優秀獎學金:
       1、個人特殊才藝優秀獎學金。
       2、團體特殊才藝優秀獎學金。
三、符合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得申請前點第一款學業優秀獎學金:
(一)
高級中等學校:前一學期學業或智育成績總平均達同年級、同年級同科(組)或學程之PR七十以上,且無任何一科不及格
(二)國民中學:前一學期各學習領域之各科成績達乙等以上。
(三)國民小學:前一學期各學習領域之各科成績達甲等以上。
四、符合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得申請第四點第二款特殊才藝優秀獎學金:
(一)個人特殊才藝優秀獎學金:具有語文、科學競賽、創意競賽、音樂、美術、舞蹈、體育、技藝或其他特殊才藝,最近一年參加教育部各司、處或本署舉辦之全國性個人才藝競賽獲獎。
(二)團體特殊才藝優秀獎學金:參加前款類別之團體才藝競賽,獲團體獎前三名。
詳如附件-下載檔案(原住民學生獎學金要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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