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減輕非自願離職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負擔,勞動部辦理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114學年度第2學期補助自115年2月3日起開始受理,至3月22日截止申請。勞動部表示,為更即時協助驟然失業工作收入減少之勞工,減輕其子女就學負擔,勞動部已自114學年度第1學期起擴大補助對象,非自願離職失業勞工,只要於受理截止日(3月22日)以前未請領老年給付,且符合下列任一條件,即符合申請資格:
1.於114年12月23日至115年3月22日,經核付就業保險法之失業給付或職業訓練生活津貼者。
2.於114年3月23日至115年3月22日,經核付就業保險法之失業給付或職業訓練生活津貼,且114年12月23日至115年3月22日就業日數未超過30日者。
3.於114年3月23日至115年3月22日,經核付就業保險法之失業給付或職業訓練生活津貼,且114年3月23日至115年3月22日就業期間未超過3個月者。
4.於115年2月3日至115年3月22日非自願離職,且至公立就業服務機構辦理求職登記者。(依本條件提出申請者,應於115年4月21日以前,經核付就業保險法之失業給付或職業訓練生活津貼,始核給本補助。)
除上述條件外,申請人子女須就讀國內高中職或大專校院,具有正式學籍。
勞動部表示,對本項補助有需求者,可自115年2月3日起至3月22日止於勞動部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線上申請系統(https://uwes.mol.gov.tw/login)線上提出申請,或下載申請書列印填寫後,以掛號郵寄至勞動部。紙本申請書亦自2月3日起可向各直轄市、縣(市)政府、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各分署就業中心(就業服務臺)及勞保局各辦事處索取,相關事項可撥打就學補助受理專線「02-25007259」,或勞動部諮詢專線「1955」洽詢。

勞動部網址:https://www.mol.gov.tw/1607/1632/1633/879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