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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年3月閩南語語言能力認證考試
發佈單位:教務處   日期:2023/10/30

一、依據教育部112年10月20日臺教社(四)字第1122403989號函辦理。

二、教育部為鼓勵全民學習閩南語,並加強教師專業素養及學生語言能力,特舉辦旨揭認證考試;且自112年起每年辦理2次,預計113年分別於3月、8月舉行。

三、旨揭3月份考試仍採「分卷分天」辦理:

(一)A卷訂於113年3月2日(星期六)進行測驗。

(二)B、C卷訂於113年3月3日(星期日)進行測驗。

(三)考試形式維持一人只能報考一種卷別,請考生於報名時多加留意。

(四)特別提醒,因113年8月考試首次將「A卷」改以電腦化測驗,提醒欲報考「A卷」的考生,可選擇報考3月的傳統考試方式,或8月的電腦化測驗。另教育部已完成電腦化測驗線上模擬平臺(https://blgjts.moe.edu.tw/tmt_demo),並公布於認證考試官網(https://blgjts.moe.edu.tw)之「最新消息」,歡迎考生多加試用、熟悉。

四、旨揭考試報名方式:

(一)報名時間:自112年10月23日上午9時起,至同年11月20日下午5時止。

(二)報名方式:

1、一律採「網路報名」。

2、為鼓勵各界踴躍參與,2人以上即可於網路報名系統中選取「團體報名」。團體報名中,同卷別考生可優先安排於同一試區學校應試(有關當日考場教室之安排,總試務中心將視實際報名情形保留規劃權利)。

(三)有關考試簡章、報名系統及相關資訊已登載於「教育部112年閩南語語言能力認證考試」網站(https://blgjts.moe.edu.tw),倘有任何問題可洽總試務中心服務專線:0800-699-566(免付費) / (02)7749-3664;服務信箱:blg.sce@deps.ntnu.edu.tw。

五、獎勵或激勵措施:

(一)為鼓勵學生報考,19歲(含)以下考生免繳報名費。

(二)考試當日完成所有考試科目(口語、聽力、閱讀、書寫)者,即贈予實用獎勵品一份。(簡章伍-二-(四)-7)

(三)通過認證測驗初級之國中學生得於「屏東區免試入學超額比序項目」加分。

(四)本次考試針對團報人數超過30人時,教育部將請各直轄市、縣(市)政府教育局(處)依權責提供行政獎勵或另行嘉勉,請學校踴躍協助學生進行團報作業。

(五)學校教職員工通過認證測驗、教授校內本土語文課程或協助校內學生通過認證測驗比率達標準者,得依「屏東縣政府獎勵縣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本土語言績優人員實施要點」辦理敘獎。

(六)公、私立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含高級中等學校國中部或國小部)編制內現職教師(含3個月以上代理教師)得依「112學年度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現職教師完成閩南語/客語語言能力認證中高級以上考試報名費補助計畫」申請報名費補助。

(七)通過中高級以上認證測驗並年滿20歲之民眾,得參加本府舉辦之認證培訓,取得教學支援工作人員證書後可於國中小教授本土語文課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