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公務人員及行政職教師赴港澳登錄事宜
發佈單位:人事室 日期:2025/10/01
有關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構)人員不分平日、假日赴港澳,行前應至人事差勤系統完成登錄,且不論公務或非公務事由赴港澳,均應至大陸委員會「國人赴陸港澳動態登錄系統」進行登錄,倘若有特定情事請併同附件表件影送所屬機關(構)留存。敬請依前揭事項辦理,以免觸及人事法規相關責罰。
依據國教署114年9月19日臺教國署人字第1140095174號函辦理。
敬請本校公務人員和兼行政職教師赴香港、澳門(包含過境或轉乘經由香港或澳門機場、港口之航空、船舶或其他運輸工具至其他國家或地區)登錄,請依循以下規定:
一、不分平、假日赴港澳,行前應至人事差勤系統完成登錄。(差勤系統已完成建置,出國申請單->點選香港或澳門)
二、不論公務或非公務事由,均應至大陸委員會「國人赴陸港澳動態登錄系統」進行登錄,並影送所屬機關(構)留存。
大陸委員會之「國人赴陸港澳動態登錄系統」(網址:https://www.mac.gov.tw/cp.aspx?n=015A70099E11C8A8)
三、如會見或聯繫特定身分人員,應於出境日前依規定期限辦理事前通報;如臨時會見或聯繫特定身分人員,應於返回臺灣後一週內主動通報。倘在港澳期間遭遇違常情事,應即時報告所屬機關(構),於返回臺灣後,由所屬機關(構)函報大陸委員會。
下載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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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國教署114年9月19日臺教國署人字第1140095174號函辦理。
敬請本校公務人員和兼行政職教師赴香港、澳門(包含過境或轉乘經由香港或澳門機場、港口之航空、船舶或其他運輸工具至其他國家或地區)登錄,請依循以下規定:
一、不分平、假日赴港澳,行前應至人事差勤系統完成登錄。(差勤系統已完成建置,出國申請單->點選香港或澳門)
二、不論公務或非公務事由,均應至大陸委員會「國人赴陸港澳動態登錄系統」進行登錄,並影送所屬機關(構)留存。
大陸委員會之「國人赴陸港澳動態登錄系統」(網址:https://www.mac.gov.tw/cp.aspx?n=015A70099E11C8A8)
三、如會見或聯繫特定身分人員,應於出境日前依規定期限辦理事前通報;如臨時會見或聯繫特定身分人員,應於返回臺灣後一週內主動通報。倘在港澳期間遭遇違常情事,應即時報告所屬機關(構),於返回臺灣後,由所屬機關(構)函報大陸委員會。


